为加强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秉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我单位研究决定,现向社会公开遴选
本项目位于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西横路,包含了学院西横路南侧和东侧人行道建设,其中南侧约232m²,东侧约 294m²,总体建设面积约 526m²,车挡石2座,更换路缘石3m等,建安工程费 95,996.87元。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报名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没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或不良记录。
2、公司项目经理有二级建造师证;预算员有注册造价师证;公司应有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以上人员一定有社保证明)。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报名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须双方签名);四是按规范配备有关专业人员(提交相应技术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其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近三年未违反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放入密封袋中,密封袋启封处加贴封条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写明报名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委托人将根据资格情况、服务保证、报价情况、业绩情况等做综合考虑分析并作对比选出符合该项目的设计单位。
3.所有参与报名的设计单位须保证其提供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委托人有权在任何阶段做出详细的调查和核实,一经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5.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委托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
1.递交时间及方式:2025年6月11日至6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13日下午17时30分。递交方式:派送或邮寄至下方指定地点。
2.地点: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金园办公区5楼508办公室)。